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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要聞!老人犯罪子女被督促 上海徐匯創設涉老刑案督促關護制度
      發布時間:2022-09-27 21:41:29 文章來源:法治日報--法治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余東明見習記者張海燕“經檢察官到家走訪后,我才發現對父親的關心不夠,要加強心理撫慰和交流。”在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檢察


      (資料圖片)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余東明 見習記者 張海燕

      “經檢察官到家走訪后,我才發現對父親的關心不夠,要加強心理撫慰和交流。”在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檢察院涉老案件不起訴公開聽證會上,犯罪嫌疑人李老漢的兒子后悔地說。

      9月27日下午,徐匯區人民檢察院“檢察藍”關愛“夕陽紅”新聞發布會公布了這一聽證會視頻記錄。據介紹,檢察機關在辦理涉老年人犯罪案件的過程中發現,大多數涉嫌犯罪的老年人,其違法犯罪的背后都與子女給予的精神慰藉、物質支持不夠以及自身法律意識淡薄有著一定的關系。

      “法律約束可以禁止一時犯罪,但要真正讓老年人改變認知、自覺尊法崇法,還需要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以及老人和家庭成員的配合。”徐匯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曹璐在介紹時說道。為此,徐匯區人民檢察院開始著手探索涉老案件的督促關護工作。

      據介紹,該項制度指的是檢察機關在辦理涉老年人刑事案件中,發現因涉案老年人的子女等關護責任人存在關心照護缺位等問題,影響老年人健康生活,導致老年人犯罪或受到侵害時,由其成年子女或其他對涉案老年人依法負有贍養、監護義務的自然人或者組織作為督促關護責任主體,簽署“關護承諾書”對涉案老年人履行保障經濟合理需求、提供精神慰藉、確保患病治療、營造和睦家庭環境、配合進行普法宣傳教育、配合進行社會調查、考察、回訪等義務,幫助涉案老年人真正回歸家庭、回歸社會。

      該項制度的具體實行主要分為調查評估、跟蹤考察與跟蹤回訪三個階段。當檢察機關受理案件后,對涉案老年人的犯罪動機、犯罪惡性程度、認罪悔罪表現、身體情況、贍養監護情況進行調查,并全面了解、分析老年人實施犯罪或者遭受侵害與關護缺位的關聯性,決定是否適用該項制度。

      隨后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和調查評估的結果,在刑事訴訟的各個階段,適時責令關護責任人簽署承諾書,并通過實地走訪、當面聽取情況反饋、電話及視頻回訪等形式進行考察,充分了解關護責任的履行情況,將關護效果與法律后果相關聯。

      最終,在案件作出終局決定后的三個月以內,對相關老年人及其關護責任人進行跟蹤回訪,鞏固深化關護承諾的實施效果。

      據悉,該制度試行以來,徐匯區人民檢察院已對9名涉案老年人的成年子女適用了督促關護制度。經督促關護并考察評估,對其中5人作相對不起訴處理,對另4人向法院提起公訴并建議法院適用緩刑,得到法院采納。

      下一步,徐匯區人民檢察院將堅持打擊與保護并重,貫徹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從快、從寬辦理案件;積極拓展檢察職能,健全延伸機制;加強法治宣傳,參與社會治理,以更大力度關愛“夕陽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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