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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天最資訊丨司法社工讓迷路的孩子回歸正道
      發布時間:2022-09-06 07:37:11 文章來源:法治日報--法治網
      □本報記者章寧旦本報通訊員袁小燕“青春期的孩子更愿意信任朋友,如果交友不慎,很容易受不良影響。”近日,在廣東東莞電臺陽光熱線《法治一線》

      □ 本報記者 章寧旦 本報通訊員 袁小燕


      (相關資料圖)

      “青春期的孩子更愿意信任朋友,如果交友不慎,很容易受不良影響。”近日,在廣東東莞電臺陽光熱線《法治一線》節目中,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庭法官陳婉筠和司法社工盧澤豪講述了幫助孩子的案例和感悟。

      《法治日報》記者獲悉,從2013年開始,為加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東莞中院引入司法社工,深化“社工+志愿者”結對幫扶工作,深入推進“防治校園欺凌”專項行動,用法治呵護成長、促進新生,幫助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孩子順利回歸社會。

      據統計,僅在2021年,司法社工就為16位在押未成年犯及其家屬提供了咨詢輔導等服務。2017年至2021年,東莞法院共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記錄1279份。

      庭前走訪

      司法社工是司法社會工作者的簡稱,他們運用社會工作專業知識和方法,為社區矯正對象、安置幫教對象,以及問題青少年等群體提供心理疏導、職業技能培訓、就業安置等服務,最終達到預防犯罪、穩定社會秩序的目的。

      “庭前走訪”是司法社工服務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在法院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前,社工會走訪未成年被告人的學校、家庭和社區等,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的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以及實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現。

      社工對走訪的情況進行分析,了解犯罪原因和心理演變過程,制作書面調查材料,并在庭審時向法官出示,作為對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參考性情節。

      小李年幼時父親去世母親改嫁,從小跟著奶奶生活。16歲時,小李已經可以打工維生,收入多的時候還會給奶奶一些。自認為是“大人”的小李,和一個未滿14歲的女孩談起了戀愛。

      年少沖動又不懂法律,明知對方未滿14歲,小李還是和女孩發生了關系。女孩的父母發現后報警。根據法律規定,雖然女孩是自愿,但小李的行為也屬于強奸。盧澤豪介入后,進行了庭前走訪。通過與小李及其奶奶的多次交流,他認為小李本性是善良的,如今已經認識到錯誤,社會危害性也較小,再犯的可能性不大。

      盧澤豪把了解到的信息整理成社會調查報告交給了合議庭,為審判提供參考意見,法官最終判處小李有期徒刑1年零9個月。對于這個判決被害人及其家屬都沒有意見。服刑期間,小李還自學了法律。刑滿釋放后,經盧澤豪推薦,小李成為一名志愿者。

      盧澤豪說,小李的改變是每個社工最愿意看到的,讓知錯就改的孩子擁有新的人生,正是社工助人自助的意義。

      心理調適

      “我們審理的部分未成年人案件,難以通知到其家人及時到場參加訴訟。社工進行審判陪同,幫了法官的大忙。”東莞中院刑庭法官葉穎說,審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必須要有法定代理人到場,一般是監護人。

      對于監護人不能到場的情況,社工以合適成年人的身份參與訴訟,陪同未成年人接受訊問等,既維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又使司法訴訟更為順暢。葉穎認為,司法社工在未成年人刑事審判中具有一定的優勢。

      16歲的小剛家境優渥,卻因為盜竊被提起公訴。他對審判帶有強烈的抵觸情緒,不配合訴訟,也拒絕父母探望。

      司法社工了解到,小剛9歲時父母離異,父親后來又再婚了,母親是個忙于事業的女強人,也疏于照顧他。他性格倔強,和母親關系緊張,發生幾次爭吵后離家出走。

      對于小剛的經歷,司法社工首先表達了同情和理解,再進一步講解法律,讓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在審判過程中,司法社工一路陪同,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告訴小剛有什么訴訟權利,并給予專業的心理調適服務。經過多次溝通,小剛漸漸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法官結合小剛的認罪情況,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葉穎介紹說,司法社工對未成年人刑事審判的作用,主要有五個方面:一是庭前調查評估;二是作為合適成年人陪同未成年人參與訴訟;三是判決后跟蹤反饋進行幫教;四是訴訟指引,解釋有關司法程序,讓未成年人以積極的心態正視訴訟;五是預防犯罪,配合法院進行送法進學校等普法宣傳活動。

      延伸幫教

      陳婉筠認為,司法社工以“中立者”的角色,可以在社會調查及幫教時,發現和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長及心理問題,有助于法官全面了解案情。

      未成年人小偉是一起團伙作案的被告,他的主觀惡性不大,法官依法給予輕判,在看守所服刑。社工介入案件,了解到小偉的父母忙于工作,日常很少和小偉進行情感交流。小偉初中畢業后閑在家中,結交了不良朋友,為了“義氣”跟隨朋友參與搶劫,全程實際上只是站在旁邊。

      服務小偉的社工大學畢業不久,年齡和小偉相近。幾次溝通之后,小偉便吐露了自己的想法,表示很想繼續讀書,但他學習成績不好,怕父母不支持他,所以從未和父母說起過。

      于是,社工引導小偉在看守所做好規劃,向小偉介紹了有關職業教育的信息,并詢問小偉對哪些學科感興趣、將來想做什么工作等。根據小偉的意愿,社工和小偉的母親咨詢了多所學校,終于找到一所職業學校。幾個月后,小偉走出看守所,順利進入學校就讀。

      陳婉筠介紹說,法院對未成年被告人判決后,社工將根據不同情況進行延伸幫教。對判處刑罰的未成年人,社工會了解其改造服刑的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幫教,協助其做好回歸社會的準備。法院和社工共同努力,最終目的是讓每個曾走入歧途的孩子都能獲得新生。

      (文中未成年人均為化名)

      關鍵詞: 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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