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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點日報:貪念起,隨時會陷“幫信”犯罪泥潭
      發布時間:2022-08-04 15:24:03 文章來源:法治日報·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記者劉希平答笛□劉思思嚴佳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下稱“幫信罪”)主要指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而為其犯罪提

      《法治周末》記者 劉希平 答笛

      □ 劉思思 嚴佳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下稱“幫信罪”)主要指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而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信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犯罪行為。


      (資料圖片)

      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披露,“幫信罪”目前已成為各類刑事犯罪中起訴人數排名第三的罪名。辦案數據顯示,2022年上半年,我國檢察機關起訴幫信犯罪6.4萬人。

      近年來,隨著信息網絡的發展,“幫信罪”犯罪模式變化多樣,各種新型網絡犯罪不斷出現,手段層出不窮,“幫信罪”的形式也是多種多樣。

      下面,《法治周末》記者就帶你了解4個真實的案例,為大家揭開“幫信罪”的面紗。

      大學生工作室內操作“跑分”

      獲利四千獲刑一年一個月

      今年26歲的胡某瑋,系湖南省常德市人,大學本科畢業后,因為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而整天游手好閑。

      2021年2月20日,胡某瑋的一位朋友周某聯系他,說其在益陽市的一間工作室缺人,請胡某瑋過去幫忙。2021年2月23日,胡某瑋從常德來到益陽,并開始在益陽的某工作室上班。

      胡某瑋發現,這家工作室開在一個小區的居民房里。工作室的辦公桌上有3臺筆記本電腦和1臺臺式電腦,還有很多手機,這里的工作人員從事“跑分”業務。

      據了解,“跑分”就是通過銀行卡或微信、支付寶賬號,為網絡賭博、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提供非法資金轉移的渠道。

      胡某瑋事后交代,他在工作室“上班”后,主要也是從事“跑分”業務。工作室是兩班倒,12個小時一個班,胡某瑋上晚班,從零點到中午12點。胡某瑋的主要工作就是看平臺上線是否打錢過來,如果上線打錢過來就告訴負責轉賬的同事錢到了,就可以繼續下一步操作。另外還負責盯著每張銀行卡當天的流水總金額是否超過了18萬元,如果超過了就在平臺上把這個卡撤下來,換另外一張卡上去繼續“跑分”。

      胡某瑋從2021年2月25日開始上班,做到3月9日,一共工作了半個月,工資是300元一天,一共賺了4000多元,工作室負責人先后通過微信給他轉賬共計4225元。胡某瑋稱,他開始搞的時候并不清楚“跑分”業務的性質,工作了幾天才知道這是違法犯罪的事情,但在利益的誘惑下,胡某瑋沒有放棄這一“工作”。經法院審理查明,胡某瑋自2021年2月至2021年3月9日,非法獲利共計4225元。

      2021年12月17日,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胡某瑋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2022年2月21日,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了一審判決。

      據了解,與胡某瑋同案受審的還有被告人周某兵等14人,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周某兵及其下線團伙轉移資金額達12億余元。

      千里迢迢跨省想“送卡掙錢”

      報假警意外牽出“幫信”團伙

      為貪圖一份“來錢快的工作”,貴州男子代某某帶著銀行卡千里迢迢奔赴湖北見“網友”,卻因“轉賬”報酬問題報假警,不僅把自己“轉”進了牢房,還意外牽出了一個流竄作案的“幫信”團伙。

      6月10日,由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幫信”案宣判,代某某等8人因參與非法資金轉賬,構成“幫信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不等,并處罰金六千元至一萬二千元。

      2021年12月28日,家住貴州省的代某某在網上發帖稱“想找來錢快的工作”,很快就有“熱心”網友給他介紹了掙錢又快又輕松的工作——通過手機、銀行卡、身份證幫忙“流轉資金”,根據轉賬流水按比例抽成。

      動動手指就能賺錢?代某某心動了,盡管“網友”約其見面的地址在千里之外的湖北鄂州,但對方承諾報銷車票和住宿費,他很快出發了。

      三天后的12月31日,代某某在鄂州與王某某等人見了面。為躲避追蹤,對方特意開車將他帶到偏僻的地方“開工”。然而,由于王某某返還給代某某的金額與約定比例不符,急于“掙大錢”的代某某覺得自己上當了,他想到一個荒唐的主意——到當地公安派出所報假警,稱自己被騙。

      代某某的“奇葩”操作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民警立即找到王某某等人調查,很快發現了貓膩。

      原來,王某某等6人是專門收取銀行卡,為網絡賭博、詐騙等非法資金提供轉賬的犯罪團伙。該團伙的“上線”會通過網絡或其他途徑聯系提供銀行卡的人,王某某等人就開車到全國各地與“供卡人”見面,在車上索取其銀行卡賬戶和密碼后,再發給其上線“轉賬”用。

      “他們流竄到鄂州后,短短兩天內就轉賬非法資金近250萬元?!倍醭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介紹說,王某某一伙在湖北收取代某某等人的6張銀行卡,僅代某某的兩張卡就流入非法資金104萬多元,涉及22起電信網絡詐騙。代某某拿到7000元報酬,其他人分別獲利4500元到23000元不等。

      最終,期望“動動手指賺快錢”的代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七千元。“近幾年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力度不斷加強,‘幫信罪’已成為重點打擊對象,但還是有很多人受金錢誘惑,企圖賺快錢?!鞭k案檢察官提醒說,提供自己銀行卡或組織他人提供銀行卡參與轉賬,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的,均將構成“幫信罪”。

      未成年人貪小利觸“幫信罪”

      《家庭教育令》督促父母監管

      孫某某如今依舊后悔不已,因為自己一時沖動貪圖小利,出借自己和朋友的銀行卡給他人謀取小利,最后被法院認定犯“幫信罪”而定罪量刑。

      2004年4月出生的孫某某,是山東省曲阜市人。2021年,他在辦理了一張銀行卡后,聽說了一條“發財之道”:即將銀行卡出借給他人用于網絡賭博轉賬使用,“卡主”可以收取一定的使用費。于是從2021年6月開始,孫某某便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卡給他人進行網絡賭博活動轉賬使用,短短六個月時間里,他自己的一張銀行卡交易流水達388.2416萬余元。同時,孫某某還將從朋友處收來的銀行卡,為網絡賭博犯罪提供轉賬幫助并從中獲利。

      今年3月16日,未成年被告人孫某某被曲阜市人民法院以“幫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孫某某的案件,引起了曲阜市人民法院辦案法官的注意。經法庭調查發現,因孫某某的父母平時忙于生計,缺少對孫某某的陪伴與關愛,疏于對他的監護與管理,導致其一度沉迷網絡游戲,沾染了不良習氣,由此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刑事案件宣判后,曲阜市人民法院向孫某某的父親孫某甲發出《家庭教育令》,讓其簽署《家庭教育家長責任承諾書》,責令:一、孫某甲切實履行監護職責,承擔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多關注被監護人孫某某的生理、心理狀況,尤其要加強與被監護人的溝通了解,關注被監護人的日常生活、身心健康、思想狀況;二、孫某甲對被監護人孫某某的日常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幫助其改正不良習慣、不良興趣及其他嚴重不良行為。

      辦案法官認為,通過家庭教育指導能夠讓更多的家長積極履行家長義務,關注未成年子女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樹立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承擔起對未成年子女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引導未成年子女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培養崇高的思想道德情操。

      據悉,《家庭教育令》下發后,承辦法官進行了回訪,孫某某在父親的幫助下已回歸正常生活。

      出借支付寶賬戶收高回報

      成犯罪“幫兇”被拘役四個月

      湖南省攸縣男子皮某華將支付寶賬戶出借給他人使用,并違法獲取了利益,結果觸犯了刑法。

      2021年11月,皮某華在株洲上班期間,有兩名自稱是長沙銀行的工作人員,以幫皮某華辦理信用卡和貸款需要“刷流水”為由,要求皮某華提供自己名下銀行卡給他們使用。皮某華知道出租、出借銀行卡及賬戶給他人使用是違法的,并懷疑兩男子使用其銀行卡從事信息網絡犯罪活動,而拒絕提供。

      對方見皮某華拒絕后,又對皮某華換了一種說法,稱他們經常有許多大客戶需要貸款,而生意人又比較好面子,不愿意讓人知道自己辦理貸款業務,這時候,他們就需要用一些人的身份來辦理貸款。他們要皮某華辦一個新電話號碼注冊一個新的支付寶賬戶,然后將銀行卡綁定在該支付寶賬戶上,再將支付寶賬戶登錄到他們的手機上,讓他們使用即可。同時允諾皮某華,如辦理信用卡和貸款的話,下次有人需要冒名貸款時可以借用皮某華的名義貸款,并給其貸款金額30%的好處費。

      聽到這么高額的回報,皮某華瞬間心動不已。皮某華認為,只要銀行卡和身份證還在自己手上,只是轉借一個支付寶賬號而已,就不算幫助別人違法犯罪,于是便答應了兩人,并按照其要求辦理了新的手機號碼,注冊了新的支付寶,同時將支付寶賬號密碼、銀行卡賬號及交易密碼一并告知了對方。

      經查明,2021年11月6日至12月20日,皮某華名下的銀行賬戶交易流水總金額為210萬余元,單向流入賬戶總金額達110萬余元。最終,皮某華因涉嫌“幫信罪”被攸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今年7月19日,攸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皮某華犯“幫信罪”,判處其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一千五百元。

      攸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介紹,支付寶賬戶綁定了公民個人的身份信息,且具有對資金轉入、轉出等功能。只需要租借個人微信、支付寶等賬號,就能獲取高額利潤,這樣看似誘人的“好事”,其實背后蘊藏著極大風險。將自己的支付寶賬戶出借給他人,就可能為他人從事洗錢、詐騙、賭博等犯罪活動提供幫助,從而成為犯罪分子的“幫兇”,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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