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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熱門:“調解法治化的中國實踐與理論保障”研討會召開
      發布時間:2022-07-24 18:40:27 文章來源:法治日報--法治網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張維近日,由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主辦的“調解法治化的中國實踐與理論保障”研討會在北京召開。來自全國人大常委會


      【資料圖】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維

      近日,由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主辦的“調解法治化的中國實踐與理論保障”研討會在北京召開。來自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及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地政法系統的有關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馬懷德在致辭中指出,糾紛化解機制的模式選擇,與一個國家、民族、社會傳統價值觀念、認知密切相關。調解作為世界公認的“東方經驗”,是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重要內容,貫穿于我國社會矛盾預防、化解、處置的全過程。調解發展關鍵在于法治化,應當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和合法自愿原則,要研究增強調解的專業性與調解協議的約束力。同時要堅持法治底線,在法治框架內開展工作,防止調解適用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不符合法治原則的具體方式和做法。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江必新在致辭中提出,要充分認識調解在避免爭議升級、增進社會和諧、避免法治盲區、防止不公裁判以及避免司法資源浪費、節約訴訟成本等方面的核心價值,進一步發揮調解在推動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要研究完善調解體制機制,建立矛調中心,整合調解資源,擴大行政調處范圍,明確調解的原則規則,提高調解效率,確保調解制度行穩致遠。同時也要防止調解成為限制公民救濟、掩蓋違法犯罪、庇護地方保護主義以及損害公共利益和守法誠信者利益的工具,調解不能突破法治底線,異化為不誠信、不道德、不守法者規避法律責任和義務的方式,要對調解制度進行反向制度處理,防止其負面作用發生。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甘藏春在致辭中指出,要深化對調解地位與作用的認識。當前調解已然與訴訟并列成為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渠道,但我國目前的調解制度仍存在制度供給不夠、調解組織專業化建設仍待提高等兩方面不足。要深化調解制度的基本理論研究,處理好法治與調解之間的關系,制定多元化調解規則,研究明確調解協議法律效力,加強調解隊伍專業化建設。同時建議在人民調解法基礎上,啟動商事調解的立法進程,完善行政調解規則,發揮商事仲裁和行業協會對推進商事調解的輔助作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推動在法治軌道上形成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

      會議圍繞“調解法治化與基層治理的地方實施”“實質性化解爭議的難點問題”“調解法治化的未來之路”等主題展開研討。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國家監察與反腐敗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曹鎏認為,本次會議是社會治理特別是矛盾糾紛化解領域,理論界和實務部門深度對話的一次大討論,也是法律職業共同體在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方面一次重要活動。目前看,地方對發揮調解在基層治理中的作用有普遍需求,并競相開展了生動的制度實踐探索,理論界認識到加強調解法治理論研究推進調解法治化的重要意義,但對調解“萬能主義”“工具主義”以及法治化不足可能引發風險存在顧慮擔憂。未來,調解法治化研究還要同步解決好調解職業化、精細化、智能化發展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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